近日,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证照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释放发展活力,进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烟台市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此次专项行动自8月初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
按照“突出重点、疏堵结合、分类整治”的原则,此次专项行动将对烟台市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做到“四个一批”,即规范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其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手续,使其合法经营;整改一批,对暂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是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对不及时整改或者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身健康、破坏公共资源、造成环境污染、严重扰乱市场和社会秩序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通报、移送一批,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抄告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的重点区域是车站、集贸市场、校园及周边、居民小区(含出租屋)、写字楼、商业集中区、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的场所,城乡结合部、农村偏远地区等无照经营易发的地区;整治的重点对象是从事涉疫物资、食品、农资、餐饮、美容、文化娱乐、电子游艺、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房地产、液化气经营存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机动车维修、校外托管、图书音像制品、投资理财、信息咨询、电子商务等等行业,及其它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整治的重点内容主要是查看是否办理相关证照、是否超出经营期限、是否亮照经营、是否存在登记事项与实际经营活动不相符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通过专项整治,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持证照合法经营,有效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烟台市不发生因无证无照经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通讯员 孙洪安 黄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