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院东头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镇辖区企业复工复产报备制度,确保企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两不误。
会上,镇党委副书记庞京华同志传达了省、市、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类企业必须在具备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内部管理“四个到位”的前提下,提前2个自然日向镇政府提交申请,镇政府备案并向县工业运行指挥部报备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复产。镇长王伟山同志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认真排查复工复产企业的疫情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对重点企业成立专班,其他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包保责任人对企业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具体指导,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问责。
张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