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到物管公司目标管理考核中,将公共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经费纳入建筑维修基金,抓好物业管理队伍的消防知识培训工作。街道住建、工商、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要开展不定期的联合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要依法报请政府责令停产停业;对无法立即整改又无法停产停业的单位,确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制定防范措施。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手段,广泛深入地宣传各类消防知识,特别是高层建筑安全疏散、初起火灾扑救方法等基本常识的宣传,确保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在初起阶段能得到有效扑救。(张学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