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一方面大量基础设施和工业、住宅建设项目需要落地,另一方面在市、区县范围内存在大量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土地“批、供、用”的不平衡,直接影响着土地利用效率,严重制约着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问题由来已久,如何破解这一难题?
针对这种情况,为进一步拓展建设用地空间,为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用地保障,淄博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探索土地节约利用的新路子,多措并举,多方联动,积极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超额完成了省自然资源厅下达的2009-2015年批而未供处置任务,处置率达173%;近两年来共盘活利用闲置土地131宗,面积8929亩,其中督促项目开工79宗,面积4623亩;收回土地使用权47宗,面积4163亩;司法查封5宗,面积143亩。
据了解,近年来,淄博市自然资源局部署开展了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等,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具体实施中,该市成立了由市领导任组长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有关部门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各区县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周报、月报、季报”制度,并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为处置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该市自然资源局切实发挥多方联动的作用,在强化内部科室沟通协商,简化审批的同时,积极与发改、住建、环境等部门加强沟通,简化相关用地前置手续审批,扎实推进处置工作落实。在处置工作中,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找准症结,分类施策。一是改善一批处置一批,加快征地实施进度,加快推进土地开发进度,及早形成处置条件。二是落实项目推出一批,根据不同情况,依法调整土地用途和建设条件,或重新核定规划建设条件,重新落实项目。三是调整利用盘活一批,2018年共调整利用批而未供土地462亩。
为保证处置任务顺利完成,淄博市自然资源局注重强化激励约束,严格奖惩。对全面完成市下达两项处置任务的区县,按年度计划指标的10%进行奖励;任何一项任务未完成的区县,按年度计划指标的20%核减;不能按期完成处置任务的区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新增建设用地审批。 (张淑霞 王以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