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切实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0月25日,沂水县镇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部署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
责任落实到位。开好两个会:一是开好村“两委”、党员组长会。落实好村干部包组,党员组长包山头地块,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是开好户主会。落实户联防责任制,告知群众进入了重点防火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镇与村、村与户签订了森林防火责任状。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查、责有人担;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灭结合”的方针,在做好防火期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严禁在林区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和林缘地带烧田埂等野外用火,管住野外火源,做到村不漏山、山不漏人;各村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形成管理合力,做到山有人包、路有人守,排除森林火灾隐患。
宣传工作到位。通过召开户主会、张贴“禁火令”、挂横幅、刷写标语、微信公众号、出动宣传车及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多形式广泛宣传,使全镇人民重视防火、支持防火,自觉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提高了全镇人民的防火意识和认识水平。
防火巡查到位。加强防火巡查是控制森林火灾关键,晴天时,要求护林员全天侯防火宣传和巡查,特别是高火险的天气及重要时节,护林员、村干部要在自己的区域内循环往复,不间断巡查,控制野外火源。同时镇防火办开展防火督查,确保森林无火灾,保障生态安全。
应急处置到位。成立扑火队,一旦发生野外用火,迅速扑灭,严防发生火灾,并查明起火原因,追究失火者的责任,按损失大小、情节的轻重,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赔偿损失,决不手弱,处理一个起到警示一片的作用。
值班值守到位。在防火期内,镇、村两级坚持24小时防火值班,保持电话畅通,做好值班记录,要求值班人员督查生态管护员防火巡查情况,确保生态管护员履职到位。要求村支书、主任在防火期内外出要向镇主要领导报告,同意后方可外出,但支书、主任两人必须有一人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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