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部署要求,依据《山东省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验收评定标准(试行)》。10月10-16日,平邑县组织评估工作组对平邑街道首期创建16家标杆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验收评估。
验收评估组深入企业召开首次会议,强调验收评估流程和依据标准,先后听取了企业负责人关于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工作汇报,并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抽查抽考。对照标准对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资料及现场逐项进行检查考核,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各层级负责人进行询问,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了抽查。
通过评估,验收评估对创建标杆企业开展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并及时向企业进行反馈,要求企业定人员、定措施,按时限要求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平邑街道 彭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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