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现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落实省政府、聊城市政府、临清市政府《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切实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确保完成年度水环境保护工作任务,围绕“点源分散控制,河流集中治理“的工作思路,制定了《临清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为确保方案确定的6方面23项治理措施能够顺利开展,全面做好保障工作。
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顶格处罚”;对情节恶劣的,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二是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对生态修复与保护类工程临清市裕民渠河流水质提升改造项目,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步伐,明确时间节点和进度,项目具体执行单位和责任人,确保项目早完工、早见效、早受益。
三是实施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照全省、聊城市“水十条”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定期调度推进我市落实“水十条”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建立专项信息调度制度,及时报送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函告市直有关部门及各镇(街),使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有抓手,有方向。
四是实施“两项制度”。一方面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制度。各镇街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对辖区内的河流断面达标负总责,是被问责的首要对象。一方面实施“超标即应急”工作制度。对短信报告的超标断面,严格落实“超标即应急”工作机制,按照“快速溯源法”工作程序,立即组织开展溯源排查,聚焦主要污染因子,分析超标原因,明确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限清单,尽快恢复断面水质达标,超标原因和达标方案要及时报送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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