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港讯 (杨晓)近日、沂水县马站镇组织检查组对辖区企业汇鑫加油站进行了安全检查。
根据要求,检察人员王建昌、王明及安全专家袁令赟、傅春光、孔庆宏,按照相关标准对该企业进行了检查,当日该企业处于经营状态,通过查资料与查现场,发现问题如下: 1.加油岛易燃易爆区内使用电扇、插座等非防爆电器,且有床铺等。 2.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九条规定已于2017年3月6日废止,但企业仍张贴公示。3.卸油操作规程中未明确油罐车熄火需要静置15分钟如何操作,严格控制卸油速度,在油面淹没进油管管口200mm前初始卸油速度不得大于1.5m/s、正常卸油速度不得大于4.5m/s等要求。4.加油站出入口未设置“出口”、“入口”等警示标志。5.加油区放置垃圾桶、卫生用具等生活设施,不符合生活设施不应布置在加油区内的要求。6.加油区干粉灭火器单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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