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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副校长”开课在校园 创法治平安新环境

2017-05-04 08:32:29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 孔祥阁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青少年是全民普法的重点对象,学校是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主要阵地,为落实“七五”普法任务,切实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打造学校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同时结合校园法治文化建设的特点,我辖区配齐配强了十所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以“法制副校长”工作带动校园内的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为学校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工作制度落实好。 一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认真落实“法制副校长”的选聘制度要求,在配齐配强的十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中,全部来至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要求其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精湛、热心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志来担任“法制副校长”,同时还要求“法制副校长”在开展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加强法律知识和文化知识学习,提升道德素养,规范行为习惯,处处为学生作表率。二是加大在各学校的法制报告会的开展力度,增加师生接受法制教育的机会,组织、指导学校以授课、团队活动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要主动参与学校的法制建设,深入了解学校教育工作,及时发现校园治安隐患,帮助学校解决校园青少年伤害事故,答询学校遇到的法律问题。
    教育普法形式多。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利用好学校普法这块主要阵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在开展好法制报告会的同时,运用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以及讲法制小故事、绘法制漫画、办法制小报、阅读法制书刊等形式开展各式普法教育,使普法教育生动、直观,寓教于乐。
    普法效果显提高。 在落实“法制副校长”进校园 这项工作制度中,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了青少年自我约束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切实维护了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培养了未成年人良好的品行、心理素质和是非观念,预防和减少了青少年违法犯罪;同时,也加强了校园周边治理和打击校园暴力的力度,保证在校学生有一个文明、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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