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党内法规,宣传国家和山东省“七五”普法规划,努力推进法治金乡建设进程,为县域经济转型跨越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金乡县执法局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安排,于12月4日在体育广场,开展“2016年度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一切法律的母法。每一位公民要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宣传中,执法人员向过往市民发放国家宪法宣传资料和《行政处罚法》、《山东省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并就宪法宣传展板进行了现场讲解,接受过往群众的法律咨询。
据统计,宣传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材料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规文件200余份。(李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