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作为村支部书记,因疏于监督,出现村委会成员违纪的问题。镇纪委给我的警告处分,我心服口服,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吸取教训,切实把主体责任这面大旗扛好。”11月16日,武城县一村党支部书记因村两委成员违纪,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武城县将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检查列为工作重要内容。重点检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若干规定的执行情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等方面。
为增强监督检查实效,对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现场纠正、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方式限期整改。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对其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问责。对落实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不力,或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以及管辖范围内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追究有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今年以来,已有16个单位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被通报。(晚报通讯员 杜国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