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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高青县政务中心司法行政窗口: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有效维权

2016-10-28 08:31:37  |  来源:山东信息港  |  作者:司丽莎  |  阅读:  字号: T   T
 

       本网讯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近年来出现的一项公证法律服务。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的迅速发展,一系列涉及网络内容的纠纷不断增多。其中最主要的是与网络侵权有关的问题,比如网络域名转让、域名抢注与知识产权的保护等等。


    近日,高青县公证处便成功办理了一起涉及国际诉讼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申请人对某工艺方法的专利权有异议,已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的请求,需要在网络上收集相关证据,为保障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特向我处申请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

    公证员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认真审查了相关材料,依法进行了受理。县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们针对该公证业务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制定出了一套科学周密的方案。最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县公证处的电脑上,公证员对所有的电脑操作步骤、时间和进入网页的先后顺序及对出现在电脑屏幕上的网页内容的复制过程实时进行现场监督,全程录像并拍摄照片数张。取证完成后,公证员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向申请人出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书。

    由于电子信息内容的特殊性,直接证据不易保存和提取。在此,县公证处提醒民众,办理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是解决证据难题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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