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滕州滨湖工商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 。通过学习,认为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依法公正监管。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转办交办以外,工商部门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均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不得随意对市场主体检查。要强化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市场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要提高监管效率,强化市场主体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络员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和信用意识。鼓励市场主体在坚持守法底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信用承诺,在平台治理、信息披露、公平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加强自治管理、政企合作,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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