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期,汶上县司法局联合汶上县人民检察院,组织专门人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律师沟通协作的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共十一条,从制定的主要目的、依据,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享有的阅卷、取证、建议、证据材料提交等权利,以及律师和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当事人释法说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暂行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加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与律师的沟通、协作、配合,促进公正严格执法,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的新型关系,健全完善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协作、相互监督、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维护律师执业权利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了优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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