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滕州市滨湖工商所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广告法》。新修订的《广告法》充实和细化了广告内容准则,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及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管力度,增加公益广告,扩大广告法调整范围,并明确和强化工商机关及有关部门对广告市场监管的职责职权,进一步提高法律责任的震慑力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念,对推进实施广告战略,强化广告市场监管,指导行业发展、规范广告经营行为、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全所人员表示要更好地维护广告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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