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市中区综合执法局阜桥大队近日召开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教育承诺大会,全体执法队员参加。
会上,阜桥大队大队长张汉雷同志就如何贯彻落实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行深入部署。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八项规定”,阜桥大队组织党员干部签订了遵守“八项规定”承诺书。承诺书内容涵盖了“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规定不公车私用、不工作日饮酒、不迟到早退、不在执法车辆抽烟睡觉等现象。若违反以上承诺任何一项,当事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并接受组织处理。
阜桥大队党员干部签订“八项规定”承诺书,是加强对“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治庸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对不认真执行、不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的,将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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