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结合司法警务工作实际,以“三字经”为核心,做到严肃、文明、礼仪、热情服务群众,确保教育活动有效开展。
坚持“严”字当头,抓好管理。严格队伍管理,提升干警整体素质,通过开展学习教育、业务训练、作风整顿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思想认识和作风建设以及自我约束力,确保干警思想认识到位,作风扎实;严格警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机关管理,认真落实有关规定,加强警力和安检力度,确保审判机关绝对安全。
坚持“实”字当先,搞好保障。认真结合警务工作实际,不断完善警务装备、警力保障、规范庭审、机关安保等工作,坚持从细小环节抓起,从不起眼的问题改起,不断细化和规范工作警务,以实际行动体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坚持“礼”字为重,做好服务。注重礼仪服务,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坚持克服门难进、脸难看等不良行为,进一步树立司法警察良好形象和法院“窗口”形象;坚持组织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文明执法礼仪服务等活动,确保“党员先锋岗”和“学雷锋示范岗”真正起到模范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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