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沱牌舍得集团下发给员工的安置草案宣传提纲获悉,经济补偿金额涉及补偿年限和补偿金基数。
当地政府的依据是,以2008年1月1日实施《劳动合同法》为界,在该法施行之前,根据1994年12月3日由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不管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有无满一年,均按一年的标准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补偿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至于补偿金的基数,同样以劳动合同法为时间节点,补偿年限在此之前,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补偿年限在此之后,劳动者月工资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按后者标准支付。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也提到了这一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其中关于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的经济补偿金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由此,这位员工给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算了一笔账:他是1993年9月参加工作,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15年的补偿年限按3100元左右的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补偿金;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8.5年的补偿年限按2000元的个人月平均工资计算补偿金。他一共可以拿到6万多元的经济补偿金。
该员工认为,这样的补偿金对像他那样的双职工家庭来说,并不算高。他和妻子月收入加起来4000元,给上大学的孩子每个月1200元的生活费和每年1万元的学费,两人平时生活只用了一个人的工资。
关于加倍增加经济补偿的诉求,来自包装车间、存酒库等50位员工都在意见书上签字同意。
至于买断工龄是否需要另外补偿?安置草案并未提及。4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当地询问沱牌舍得证券事务部有关负责人,其表示,关于买断工龄和经济补偿是不是一回事,政策层面他也并不清楚。
“经济补偿就是老百姓俗称的买断工龄,是一回事。”4月5日,上述国企改革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政府及下属企业有责任充分宣讲政策,宣传不细、不准会被员工误解。
除了经济补偿,员工的意见书还对沱牌舍得没有按时缴纳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比例过低表示不满。
安置草案称,对安置方案正式实施前,涉及固定工和合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各项保险费用进行清算补缴。因住房公积金执行时间从1999年5月开始,沱牌舍得集团的历史补缴年份应从当年起至2014年12月,统一按5%标准补扣计提。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指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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