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对1122批次食品样品的抽检结果,有23批次样品不合格。
11月18日,山东省食药监局通报对1122批次食品样品的抽检结果,有23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有11批次饮用水样品被检出亚硝酸盐超标。
公开信息显示,亚硝酸盐是剧毒物质,成人摄入0.2-0.5克即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同时还是一种致癌物质,据研究,食道癌与患者摄入的亚硝酸盐量呈正相关性,亚硝酸盐的致癌机理是:在胃酸等环境下亚硝酸盐与食物中的仲胺、叔胺和酰胺等反应生成强致癌物N-亚硝胺。亚硝胺还能够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此次通报的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山东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沂牌饮用纯净水2批次、标称寿光市晨露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沂南县安康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安康饮用纯净水、标称德州新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谱蓝纯净富氧水、标称德州雪芸饮用水厂生产的雪芸饮用水、标称潍坊营陵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营陵饮用山泉水2批次、标称潍坊金维美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龙湾饮用天然净水1批次和老龙湾饮用天然山泉水1批次、标称沂源鸿源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共计11批次均为亚硝酸盐超标;标称胜利油田金色河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标称苍山县涌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共计2批次均为大肠菌群超标;标称德州市云上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云上水天然苏打矿泉水中溴酸盐超标;标称莒南县天露水厂生产的天露饮用水(桶装饮用纯净水)中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不合格;标称沂源县南麻泽汇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中耗氧量指标不合格。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上述被通报亚硝酸盐超标的11家企业中,山东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在官网上介绍其为北京汇源集团在山东最大的水产品生产中心,其生产的“汇源”牌桶装水的“汇源”商标字样与北京汇源集团的“汇源”商标字样相同,与但北京汇源集团官网介绍的旗下企业中并无山东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18日下午,澎湃新闻联系到山东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一位负责人,他表示其公司不隶属于北京汇源集团,只是山东的一家饮用水企业。
此外,通报显示,在本次共抽检豆制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小麦粉、饮料五大类食品中,还有2批次豆制品样品不合格,3批次冷冻饮品样品不合格,以及2批次速冻食品样品不合格。
其中,标称济南广斌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内酯豆腐1批次、标称潍坊舜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膨化豆腐皮1批次,均为脱氢乙酸不合格;标称枣庄市乐合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冰棍中大肠菌群指标不合格;标称肥城市幸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糖爽冰棍中总糖指标不合格;标称菏泽市天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冰棍中安赛蜜超标;标称沂水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速冻酥饼中柠檬黄、日落黄超标;标称定陶丹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千页香豆腐中菌落总数超标。
通报称,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规定,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
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