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几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案件中,大部分违纪违法人员的问题大多发生在八小时以外。比如,有的人员在八小时以外与不法商人违规吃喝,称兄道弟,搞江湖习气;有的人员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借婚丧喜寿时机大肆敛财;有的包庇纵容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放松底线、权力出轨等。
八小时以内”是对党员干部责任心和事业心的考验,而“八小时之外”是对党员干部品质和修养的考验。“八小时内”,党员干部的都能时刻警惕自己的一言一行,对自己的形象意识、规矩意识自我约束会比较强,守法依规意识比较严;“八小时外”,个别干部认为已经远离了组织和群众的视线,如果没有正确对待权力和地位,逐渐放松自我要求,滋生侥幸心理、放纵心理,最终导致忘却初心,迷失自我,步步沉沦。
任何事情必先动于中,才会形于外。党员干部出现违法乱纪问题,既与工作时间内行使权力有关,也与生活时间内种种诱因密不可分。如果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八小时以外不注重小事小节,日积月累,小事小节上的漏洞很可能会扩大成为廉洁防线大决堤的管涌口,就容易心态失衡、行为失守,逐步走到腐化堕落境地。
要把“八小时之外”作为修身律己的重要时间段,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把严格自律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以“与人不求备,检身若不及”的精神,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警惕“恶小而为之”,常怀敬畏心,常掸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以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锤炼党性修养、加强廉洁自律的起始点、着力点。特别是“八小时外”,更要注意抓早抓小。要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把严格自律贯穿到工作和生活的每一个环节,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面对公与私的冲突、个人利益与群众利益的抉择,更要心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用好手中的权利为群众谋利益,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用责任担当诠释党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方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