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4月13日讯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已完成2014年下半年来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共有14226人符合申领条件。目前补贴发放工作已正式启动,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
中央、山东省省属驻青单位及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企业接收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国银行五四广场支行(香港中路10号颐和国际大厦一楼)办理领卡手续,不能代领。区(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接收的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咨询申报地(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此前已办理过研究生住房补贴的毕业生,补贴将直接存入指定银行卡。
据介绍,为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强化人才支撑作用,促进高层次毕业生来青就业,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2012年我市出台了《关于在青就业研究生申领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2012年以后毕业的研究生在青就业落户的,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其中,补贴标准为博士研究生600元/月,硕士研究生400元/月,领取时间以三年内缴纳五险实际月份为准”。
作为“留青行动”一大重要举措,对在青就业的应届博士硕士研究生给予三年住房补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研究生在青就业的生活压力,同时也较好的发挥了政策舆论导向作用,彰显了我市重视人才、渴求人才的决心,极大鼓励了高学历毕业生留青来青就业。(记者 谢小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