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鲍青
有读者近日致电本报编辑部,声称其是济宁市任城区2012年招收的160名高校见习生中的一员。据这名见习生反映,“2009年招收的第一届高校见习生均得到妥善安置。而我们这一届见习生拿着最低生活补贴见习了两年,却落得个就地解散的下场。这样的结局我们断不能接受。”
11月25日,记者赴济宁市任城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发现,初衷为提升高校未就业毕业生职场竞争力的见习,因为2009年看似圆满的“双赢结局”,逐渐被当成通往事业编制的“终南捷径”。因此,在明知协议明文规定见习期满不负责安排就业的情况下,报考者依然蜂拥而至。他们宁愿承担未来风险,挤破脑袋也想要跻身其中。只因为,他们相信“2009年的(见习生)能得到安置,我们也会如此。”
如今,众人期待的“就业转正”无法落实,耗费了两年光阴的见习生们无法接受这个结果。冷冷沉思,潜规则思维的盛行,让这160名见习生们承担了太多无谓的代价。
怪象:
低待遇无保障的“见习”引来千人报考
2012年6月,一则不起眼的招收通知,改变了许多人的人生轨迹。
济宁市任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从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中选聘160名,分配到7家单位和公司见习。通知规定,见习期为一年,不得重复见习。而招收见习生的初衷,是为了“充分调动社会资源,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和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决定自2009年至2011年,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用3年时间组织100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见习的目的,是为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结束后,能否留用则是个概率事件。而见习基地往往并不负责见习生们见习期满后的工作安置。
记者见到了任城区2012年招聘见习生的列表,其中既有城管局、管委会、街道办这样的机关单位,也有碳素集团、金宇商贸这种民营企业。见习生代表张桂华(化名)告诉记者,无论分配到哪个单位,都和工作单位没有劳动关系,待遇也不由工作单位发放。
按照招聘要求,这一届招收的160名见习生,见习期为一年,见习期间按月给见习生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据见习生代表介绍,2012年的生活补贴标准是每月1100多元,2014年涨到了1220元。但生活补贴并没有按月发放。“往往是半年或8个月发一次,不固定。”
按照常理推测,每月1000来块钱的补贴,且没有任何保障,应该是少有人问津才合理。事实却是,160人的招收计划却吸引了1000多人参加考试,竞争非常激烈。见习生们介绍,参考者中甚至包括在汽车4S店或外企工作、月薪在5000元以上的辞职人员。
原来,2009年济宁市任城区就招收了120多名高校见习生。2010年见习期满后,这120多人继续见习。等到两年见习期满(见习两年并不符合规定——记者注),任城区委区政府下文要求解决这些见习生的工作岗位问题。当时仍在岗的113人被分流至任城区街道办和乡镇的公益性岗位。在这些岗位,统一签订3年劳动合同,属合同制用工性质。知情人称,这113名见习生中,大多数都是在任干部的子女。
因此,名为“见习”,实质上变成了“正式就业”的一条“终南捷径”。所以,2012年任城区再次招收见习生时,许多报考者踌躇满志,誓要从报考大军中脱颖而出。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