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提供);
6、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
以上所有报名材料须在面试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山东财经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须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并有本人签字。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面向博士研究生的中级岗位,考试采用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网上搜索、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等情况。
体检按规定组织,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山东财经大学人事处 耿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911165
电子邮箱:sdufersc@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汇总表-山东财经大学.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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