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还建议,增加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实现供给侧从模仿向创新转型。虽然专利法在2008年修订时将法定赔偿限额从50万元提升到100万元,但现有赔偿制度对于知识产权侵权依然不具备足够的威慑力,对创新而言也难以发挥有效保障。因此,有必要在知识产权法中全面引进“惩罚性赔偿制度”。
同时,降低知识产权保护成本,为供给侧持续创新提供法律保障。为给专利申请人明确的预期,减少预期不确定而带来的成本和风险,专利法有必要就专利申请周期作出明确规范。与其他类型相比较,发明专利因涉及实质审查,其流程最为复杂。专利法有必要针对申请实质审查的期限以及审查结果的期限作出明确规范,其中如涉及提交补正的材料的,也需要就补正时间作出规范。同时,针对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结果期限作出明确规范。这样,企业在技术升级转型过程中对未来风险就会有相对明确的预期和评估,最大程度减少知识产权申请所带来的成本和风险。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