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别人,以后要不回咋办?荒着起码还是自己的。”“交给大户打破户与户之间界限,规模化种植,地界都没了,以后咋找俺的地?”
土地流转,流转的是土地的经营权。想起村里土地确权前,一些进城打工的村民宁愿把地撂荒,也不愿意流转,山东省临清市老赵庄镇由庄村村支书张庆文觉得,流转土地太难了。
而另一头,种植大户也郁闷不已,一片地,就那么三五户,自己不种也不流转,没法成方连片,耽误了规模化作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村民们其实在担心自己的承包权呢!”张庆文说。
2016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提出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简称“三权分置”。分置后,对经营人和承包人分别有什么样的影响?要防范什么风险?记者近日在山东进行了调查。
经营者:地可以生钱了
“这在以前不可想象,承包权和经营权没分开时,农户可不允许租地人用自己的地去抵押贷款呢!”山东寿光80后大学毕业生齐炳林2016年解了资金之愁。恰逢中国人民银行在232个地区试点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他利用承包的86亩土地的14年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育苗大棚作抵押,成功获得了100万元的银行贷款。
过去想扩大育苗规模,齐炳林却融不到资金,“空有一身育苗的本事”。
如今,农村土地权属由原来的集体所有权、承包经营权“两权”变为“三权”分置,租地的种植大户有了融资新渠道。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