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15年12月28日早6时30分,袁北村村民袁家传驾驶农用车不慎将同村村民蒋某撞伤,头部出血,后被送到滕州市人民医院治疗。因蒋某已是82岁的老人,不适合再手术治疗,医生建议拿些针药回家保守治疗即可。蒋某出院后,蒋某女儿和孙子将蒋某抬到袁家传家,要求袁家传赔偿15万元医疗费、护理费等,不给钱就不走人,严重影响了袁家传一家的正常生活,袁家传无奈来到村里找到法治副主任寻求帮助。
该村法治副主任胡云了解案情后,给双方当事人讲法说理,最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袁家传除给付蒋某住院期间的医疗费、护理费24000元外,再自愿给付给蒋某30000元伤残费、后续治疗费,该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对此结果都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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