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起,国家铁路总局发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贯彻落实安全优先原则和“以人为本”的设计要求;新《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将转变职能下放管理权限,优化流程减轻办税负担;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将强化,食品安全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组织听证;西安立法规范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声环境”……2015年2月1日起,一批法律法规将开始实施。
中央
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高速铁路设计规范》
经国家铁路局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国家铁路局批准发布铁道行业标准《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自2015年2月1日起实施。
《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是在系统总结我国时速250至350公里高速铁路建设、运营实践经验,全面修订2009年《高速铁路设计规范(试行)》版的基础上,正式发布的我国第一部高速铁路设计行业标准,将为中国高铁发展以及高铁“走出去”提供系统规范的成套建设标准支撑。据了解,我国高速铁路设计规范是随着高速铁路的建设发展不断修订、补充完善的。【详细】
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权限下放 优化流程减轻办税负担
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人民收入稳定增长,私人购车数量快速增长。车购税纳税人数量激增,对纳税申报办理便捷程度和纳税服务水平有了更高要求,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全面修订《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车购税征管制度,使得车购税的缴纳工作更加便捷,提高了车购税征管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以前在车购税征管工作中,纳税人对免税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等方面存在一些异议,税务机关在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次办法修订重点完善了免税图册管理、退税管理、最低计税价格制度、完税证明管理、税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详细】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将强化
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五十三条,规定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的原则、计划、抽样、检验、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办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同时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到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应当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办法规定,承检机构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详细】
为促进节能环保 我国将对电池、涂料征消费税
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自2015年2月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
具体政策内容包括: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2015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16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详细】
重大税务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必须组织听证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突出了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明确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组织听证,让纳税人充分陈述申辩、举证主张。
办法要求,重大税务案件采取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相结合的方式。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书面审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适用会议审理。无论书面审理还是会议审理,审理意见均须经审理委员会主任批准,由稽查部门制作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相关文书。对审理流程的严格控制,能够有效避免久审不决的问题,提高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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