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户农户的贷款时间集中在2011年年底到2012年年初这期间,经办人为莒南县农村信用联社团林分社的信贷员陈文波。其中的五户受害村民,已经被莒南县农村信用社起诉。
在收到法院传票以后,受害村民曾去团林分社找过陈文波,据现任团林分社主任卞某讲,陈文波已经辞职,不再是他们这里的员工。当村民给陈文波打电话时,陈文波给出的答复是这钱让王霄给用了,他想办法协调一下团林分社,把诉状撤了。过了没几天,当村民再次给陈文波打电话时,电话提示音是已经关机。
村民陈希踅给王霄打电话,王霄给出的答复是:“陈文波说的话你相信吗,陈文波说我用了你们的钱了,你们为什么不打电话给我求证一下?我也没用你们的钱,你们说的这事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该怎么办就怎么办。”随后将电话挂掉。
对于王霄的表态,大多数受害村民都表示不可信。据曾经在信用社贷过款的村民讲,信用社发放贷款的流程是,在有了《贷款证》的前提下,由村民写贷款申请,信贷员根据《贷款证》上规定的限额进行考察,认为符合条件的,上报分社主任审批,数额超出分社主任审批权限的,还应当报县联社批,在此期间,还需要担保人带着身份证去签字,发放贷款时还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去签字。这次不良贷款一共涉及近20户,数额高达230万元之多,不仅没让这20户村民签字,连担保人都不用找,陈文波就是一名普通的信贷员,他哪里来的这么大本事?即使再怎么违规操作,分社主任审批签字这一关是少不了的,时任团林分社主任的王霄称“你们说的这事我什么也不知道”的说法站不住脚。在受害村民找陈文波讨要说法的时候,曾表示要找媒体关注此事。陈文波给出的答复是:“钱不是我一个人用的,若是我一个人用的,早就被抓起来了,事情越闹大了越好,总会有人出来担责的。”
网上公开显示,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的流程为:一、受理贷款申请;二、贷前调查。信用社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信贷员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调查认定和核实情况。包括:(一)贷款合法性的调查认定,包括对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贷款证》进行核实认定。(二)贷款的安全检查性调查。(三)贷款盈利性调查认定。 2/6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