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农牧旗县金融供给不足表现在信贷总量偏低,金融服务覆盖率低、贷款数量不能满足需求,贷款利率高,贷款产品与农牧业生产周期错配,加大了农牧民的融资成本。当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数量和贷款产品不能满足农牧户的贷款需求,就导致了多头借贷,甚至不得不使用翼龙贷等各类小贷公司的高利贷。金融供给不足导致了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在内蒙古贫困旗县这一问题更为突出。
内蒙贫困地区金融供给不足及过度负债的原因分析
首先,国有商业银行在内蒙古贫困旗县的存贷比偏低,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虽然村镇银行的设立有助于增加农村的金融供给,但由于村镇银行起步晚、规模小、数量少,内蒙古农牧旗县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仍十分突出。
各类金融机构在贫困旗县的覆盖率普遍偏低,内蒙古地广人稀,一些贫困旗县农牧户与金融机构网点的距离在几十公里以上,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低。村镇银行大都设置在内蒙古较富裕地区,而不是贫困旗县。目前内蒙每个非贫困旗县有0.89家村镇银行,而贫困旗县(国贫区贫)只有0.54个村镇银行,有27个贫困旗县还没有村镇银行。在贫困旗县设立村镇银行较多的是内蒙古银行(10家)和包商银行(6家),但他们也缺乏在贫困旗县进一步增设村镇银行的意愿。能够跨区域经营的国有商业银行,其市场定位本来就不在农村乡镇。在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作为发起行设立的村镇银行只有2家,其余70家村镇银行都是由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作为发起行设立的。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更多的是出于“跨区经营、抢先占位、提升形象”的目的,或发起之初就确立了翻牌改制为分支机构的目标。金融机构是以经济效益为导向的,因此,重要的问题是建立能够激励金融机构在贫困旗县增加金融服务覆盖率的机制。
农牧旗县金融供给不足导致贷款利率过高。农牧业贷款的风险大,贷款利率高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但如果存在大量高出一般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数倍以上的贷款,就是金融供给不足的结果。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监测的2016年固阳县农户贷款利率为9.57%。中和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下属的固阳县营业部目前在固阳放款利率为19.2%。该营业部成立于2013年10月,从2014年8月开始放款,到当年年底放款445万元,客户全部为农村妇女,贷款用于养殖业的占52.31%。从2015年开始该营业部的产品逐步多元化,客户不断增加,贷款规模不断扩大,认可度不断提高。自2014年到2017年4月共放款7009万元,其中2016年放款3226万元,1785笔;仅2017年1月至4月就放款1957万元,796笔。中和农信的固阳营业部有12人,其中信贷员8人,有效客户1919户,其中农户1292户,非农户627户,贷款金额在1-5万之间, 不良贷款在1%以下。该社的营销方式是,信贷员到每个村,一户一户宣传,接电话后免费上门服务。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为防控风险,对农户贷款一般不超过5万元,而中和农信对这类农户要做进一步评估,然后决定是否贷款。
中和农信固阳县农户自立服务社通过更深入的入户营销,和对农户还款能力、还款意愿、贷款风险的评估,可以把利率设定19.2%的水平,相当于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贷款利率的2倍。而愿意承受这种高利率贷款的农户在增加,贷款规模在扩大,这说明农牧旗县的金融供给不能满足需求。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数量和贷款产品不能满足农牧户的贷款需求,相当多的农牧户不仅从多家金融机构贷款,甚至不得不使用翼龙贷等各类小贷公司的高利贷,其年利率甚至高达30%--40%左右。金融供给不足导致了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
当前,对内蒙古贫困地区的过度负债问题需要给以高度关注。过度负债是指贷款户从金融机构及民间获得超过其偿还能力的借贷,导致在特定时限现金流出超过现金流入,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本息的现象。过度负债也与各类金融机构过度授信有关,其原因是多方面的:
原因1:农牧业生产周期与贷款期限不匹配,信贷产品还本付息的时点与农牧业资金回流的时点错配,导致的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内蒙古的农牧业生产组织方式已经出现重大变革,各种类型的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已经出现在多个旗县。这种规模化的农牧业生产组织需要购买大型农业机具、建设仓储设施、养殖棚舍等,由此产生出一年期以上的大额信贷需求。而所有的金融机构对农牧民仅提供一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不提供一年期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且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50万元,农牧民只能多头借贷,用高息过桥资金倒贷,导致过度负债。
即使是一年期的流动资金贷款,通常也要求每月等额还款或每月按时付息。但农民在播种到收割的几个月期间没有现金收入,牧民在牛羊产仔到育肥的数月期间也没有现金收入,而且还要继续投入,按月还款或付息给农牧民造成很大的资金压力。农牧民有很强的诚信意识,担心逾期造成不良记录,只能拆东补西多头借贷,甚至借高利贷也要按时还款,由此导致过度负债。
特别是2014年以来内蒙古连续发生旱灾,加之2017年发生的特大旱灾,可能导致相当部分农牧民出现无力偿还贷款的问题,这一问题在牧区或更为严重。
原因2:金融机构之间竞争导致的过度负债。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金融机构开始拓展农贷市场,特别是大中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竞争表现在抢优质客户上,个别金融机构为完成年度贷款指标,看其他金融机构已经给某个农牧户提供了贷款,就继续给他追加贷款,而一些农牧民缺乏经营意识,有贷款就要。另外,由于大多数村镇银行没有接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村镇银行对农牧户的授信情况不能得到反映,也可能造成多头过度授信和过度负债。
原因3:农牧户非理性经营或非理性消费造成的多头借贷和过度负债。农牧户错误估计市场前景盲目扩大再生产;或盲目攀比,看到邻居、亲友在城市买房、买车,就不顾自身还款能力,盲目借贷导致的过度负债。
更应引起重视的是高利贷介入导致的过度负债。当现有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借贷需求时,就出现了民间高利借贷;还有因病、因灾、亲人发生意外和子女上学结婚等情况借了高利贷。而一旦借了高利贷,农牧民就会落入债务深渊难以脱身。上述情况在内蒙古牧区更为突出。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