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王雅洁 济南报道
日前,保监会批复了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下称“中韩人寿”)的股东变更事宜,同意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贸”)将其持有中韩人寿的50%的股份转让给浙江东方(600120)。
连续5年亏损近4亿元的中韩人寿在完成股权变更后,立即将增资事宜提上日程。经济导报记者梳理股权关系发现,浙江东方实为浙江国贸的控股上市公司。业内人士分析,浙江国贸将中韩人寿股权高溢价“腾挪”给浙江东方,则达到了双赢目的。
而不仅是中韩人寿,今年以来,中小寿险公司纷纷开启“补血”模式。4月以来,7家寿险公司“补血”增资已逾百亿元。
股权变更酝酿已久
公开资料显示,中韩人寿成立于2012年11月30日,初始注册资本5亿元,由浙江国贸、韩华生命各出资2.5亿元,各自持有中韩人寿50%股权。
其实,从2016年开始,中韩人寿的中方股东变更及增资事宜就已在酝酿。
早在去年8月,中韩人寿首次在官网披露《关于变更股东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临时信息披露公告2016年1号)。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韩人寿股权转让的议案》,议案主要内容为浙江国贸将其持有的中韩人寿50%的股权转让给浙江东方。
去年10月,中韩人寿紧接着披露增资计划。中韩人寿表示,拟新增注册资本5亿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金由原人民币5亿元变更为人民币10亿元。本次新增股权由浙江东方和韩华生命两家股东按相同持股比例认购,双方股东出资比例维持不变,各占50%。
与此同时,中韩人寿声明,公司已于2016年8月底向保监会上报了股权变更事宜,且尚待批准。待保监会核准股东变更事宜后,再行上报本次增资请示。
直到今年5月初,保监会公布《关于中韩人寿股东变更的批复》(保监许可〔2017〕398号),同意批准浙江国贸将其持有中韩人寿的50%的股份转让给浙江东方。转让后,中韩人寿股权结构为:浙江东方持股50%,韩华生命持股50%。
随后,中韩人寿变更高管,叶秀昭经保监会核准成为新任董事长。
5月底,股权变更后的中韩人寿董事会再次审议通过了上述增资议案,拟将注册资本增至10亿元。
“腾挪”术令新旧股东双赢
至此,中韩人寿酝酿了近一年之久的股权变更事宜终于尘埃落定,增资计划箭在弦上。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中韩人寿发生变更的中方新旧股东浙江东方和浙江国贸关系尤其“密切”。股权转让受让方浙江东方为浙江国贸的控股上市公司,而且两者实控人同为浙江省国资委。
2016年11月30日,浙江东方发布公告显示,拟斥资6.73亿元收购中韩人寿50%股权,溢价率高达231.07%,引发业界关注。
“实际上,有消息称原股东离场并不准确。确切来说,是浙江国贸将其所持中韩人寿股份注入了其控股的上市平台。二者通过这笔股权的‘腾挪’实现了双赢。”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告诉经济导报记者,在国企改制的大背景下,超200%的高溢价率,不仅让浙江国贸实现了资产的增值,同时也摆脱了投资连年亏损的帽子。
“另一方面,浙江东方期盼保险等金融牌照已久,买下中韩人寿后,对于公司业态联动将带来积极效果。此外,‘保险概念股’也有利于浙江东方股价的提升。”上述券商分析师分析,股权“腾挪”至上市平台对于中韩人寿来说是最大利好,上市公司融资渠道广、融资能力强更有利于迫在眉睫的增资事宜。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