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1月13日讯 1月12日,海益宝发布公告称,因相关资产交易事项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13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公告显示,海益宝股票于2016年11月28日暂停转让。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于2016年12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解决方案的议案》,消除了资产交易的重大不确定性。
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海益宝在停牌期间,多次遭受证监局、全国股转系统的处罚。2017年1月11日,海益宝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构成违规,全国股转系统决定对海益宝及公司董事长范立强、董事会秘书彭义林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2017年1月3日,海益宝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海益宝水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海益宝”)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青岛分行等3家银行贷款共计3.97亿元。上述三笔担保发生时,公司未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履行临时公告义务,被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出具监管关注函。另外,公司委托山东海益宝代建工程形成的4687.07万元占用资金尚未解决。
2016年12月30日,海益宝主办券商银河证券发布公告称,山东海益宝于2016年9月28日被富特股份提起民事起诉,2016年11月8日青岛市李沧区法院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山东海益宝的银行存款560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2016年12月22日,法院已对山东海益宝所持有的海益宝1120万股流通股轮候冻结。(中国网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