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电影票房繁荣的背后,国内影视剧行业的投融资也一直面临着巨大困境,其投融资源渠道主要来自政府机构或大型上市影视制作公司,但一般只占整个影视剧投融资市场的30%左右,剩下的大约70%资金主要靠中小影视公司和一些民营资本。
“就是这70%左右的资金常常几年也筹集不到,甚至一些好的影视剧项目,就因缺少几百万便半途夭折。” 陈挚认为,“很多影视剧项目在运营前期很难获得资金支持,尤其中小成本影视作品,而普通民众手中却持有一定的闲置资金。于是互联网金融(P2P网贷、众筹)+影视这种新型投融资模式应运而生。”
截至目前,在P2P网贷平台中,影视标的主要集中于电影及电视剧的后期宣发项目,为投资人提供的收益结构一般为“固定收益+浮动收益+附加权益”。
其操盘模式具体为,在“P2P网贷+影视”中,影视项目的投资方,一般为某某资产管理公司,拥有影视项目的收益权资产,收益权会通过P2P网贷平台转让给投资人,投资方(某某资产管理公司)再按约定期限到期回购,最后由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进行本息担保。
“由于P2P网贷属于借贷关系,固定收益部分与传统P2P网贷线上产品类似,浮动收益会根据影视作品的票房或最终收入确定。” 陈挚称。“而附加收益则是一个比较独特的部分,结合影视行业的特殊属性,影视标的会让特定投资者享受特殊投资待遇,如参加电影首映礼、与明星见面、电影票和电影周边产品等。”
陈挚直言,在“P2P网贷+影视”的这种模式中,优势在于P2P网贷平台推出的影视项目,降低了影视投资的门槛,突破了对投资人资质的限制;另一方面,P2P网贷平台也增加了影视剧的融资渠道,可以有效解决资金紧缺的问题。
但问题在于,多方面因素会影响影视剧项目的最终收益,P2P网贷与影视行业的跨界合作未必可以做到“绝对安全”,这也被认为是造成此番金鹿财行事件的直接导火索之一。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