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覆盖北京CBD多所高档公寓和写字楼的广告追债事件,吸引了无数网友关注的目光。
根据广告及双方微博对话内容所示,欠债人张女士曾在3月初通过友信宝向朋友“裴先生”借了一笔60万的资金用于企业周转,但在借款到账后,却将该笔款项挪做他用,贸然进行股票投资,最终因炒股被套而失去偿还能力,该笔债务现已逾期4月有余,这才引发债主裴先生的“震怒”,上演了这次震惊网友的CBD广告追债事件。
在对张女士的电话采访中,张女士表示,“目前还在和裴先生商谈新的还款协议,打算采用分期的方式进行偿还,其中30万为一次性付清,剩余30万分半年陆续还清。”张女士同时表示,“对裴先生这种做法很气愤,对方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个人隐私,自广告刊登后,每天骚扰电话不断,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正常生活,现已准备委托律师对裴先生进行索赔。最少要他赔10万!!!”提及此事的张女士依然气愤难平。
记者随后拨通了债主裴先生的电话,裴先生则表示,“已经知晓张女士即将对自己进行索赔的事情,当初打广告追债的行为确有些冲动,但这种人就该让她长点教训,为的就是一口气!对方想走法律程序也行,当初约定的利息自己也可以不要,但10万元的赔偿绝无可能,她愿意折腾就随她去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综合来看,朋友间遭遇欠债不还的事情并不鲜见,但一些过激的要账做法同样不可取。当双方发生债务关系时,首先借入者要理性的衡量自己是否具备偿还能力;其次,借出者也需保持良好的心态,防止触犯相关法律。当然,一些可以证明双方债务关系的法律证据,也是必不可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