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鑫钢铁的最后机会
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中小债权人维权
华夏时报记者 赵普 北京报道
进入破产重整法律程序对海鑫钢铁集团来说,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还是垂死前的回光返照?在停产8个月后,这家国内第二大民营钢铁公司的重生之题依然难解。
“从法律意义上来讲,破产重整有利于海鑫钢铁重生,但这取决于债权人、海鑫钢铁集团以及意向重组方能否达成让三方都满意的解决方案。”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志伟对记者表示。
虽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海鑫钢铁债务规模太大,投资重组的成本太高因而重整希望渺茫,但张律师对记者表示,“债务也可以通过债转股等方式形成解决方案,从而减轻重组成本。”
有了喘息机会
11月12日,山西运城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4家债权人对海鑫钢铁提起的破产重整申请。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共有4家债权人对海鑫钢铁集团及其子分公司提请破产重整,其中闻喜县凯达传感器厂提出申请对山西海鑫国际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山西闻喜银光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光镁业)分别对海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鑫实业)与山西海鑫国际线材(2884, 0.00, 0.00%)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线材)提请破产重整。此外,海鑫董事长李兆会的妹妹控制的上海海博鑫惠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鑫惠)也对海鑫钢铁集团提出破产重整。
根据我国《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务公司将可中止司法查封,保证资产完整性,存量贷款不再计息,终止清偿债务,还能解封已被查封的资产和账户,后续进入的资金不会被强行划转,从而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
运城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重整清算组联系人对记者表示,“目前正接受海鑫钢铁债权人进行债务登记、核实等工作,也通过公告予以公示,可以通过公告上的联系方式尽快联系进行债务登记。”
根据公告内容显示,海鑫钢铁集团下的海鑫实业和国际线材的债权人可以在2015年2月22日之前申报债权,此外海鑫钢铁等债务公司需要在从11月12日算起的15日内向法院提交财务状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等资料情况。业内人士表示,届时海鑫钢铁的具体债务情况将正式向债权人公开。
不过这让很多中小债权人感到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一位债权人对记者表示,“我在海鑫钢铁停产之初就向闻喜法院起诉海鑫钢铁,6月份判决书下来,达成司法协议,要海鑫从9月开始每个月支付部分欠款,到现在一分也没给。”
“随后我又起诉法院申请执行,可是现在运城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受理海鑫钢铁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重整的债务公司需停止清偿债务,我很担心我们之前和海鑫钢铁的司法协议终止。”据了解,海鑫钢铁对这位债权人的欠款有数百万。 1/3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