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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9月10日讯 今日鲁网记者记者针对“济南力高澜湖郡“强行”交房,配套学校迟迟不开建”一事做了专门的采访及调查。
获竣工验收备案?
记者为此采访了力高澜湖郡的营销负责人,该负责人称,他们是片区的收化人,住宅是一期产品,配套学校并不属于同一期。按照要求,配套教育设施未与商品住宅同步完成建设的,不予办理商品住宅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如若无综合验收备案,则力高澜湖郡未达到验收标准,而该负责人表示澜湖郡在去年12月29号就拿到了竣工验收备案,于今年4月份首次交房,第二批原定于6月20日交房实际交房日期在23日,开发商因交房日期拖延三日赔偿给业主相应违约金。同时,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开发商向业主支付的违约金比实际应付违约金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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