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跟开发商约定好,等我把房子卖出去,他们就把我的预付款全额退还,但是至今还拖欠了我15万元。”9月13日,市民顾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对此,房产专业律师表示,开发商应该全额返还预付款。
顾先生表示,两年前,他看上了经十东路林景山庄的一套124平方米的房子,并交了25万元的预付款。后来,因为家中的老人生病住院治疗,无法继续购买房屋,“我跟售楼人员协商后决定先将房屋转卖再退还预付款。”2014年5月,顾先生将上述房屋转卖给了其亲戚,且对方已将全额房款共约75万元交付给林景山庄的售楼人员,而顾先生只拿到了退还的10万元预付款,“他们当时承诺剩余的15万元月底前就能退还”,但到了5月底并没有兑现。6月份对方承诺只要公司财务周转开就付钱,但是7月底再去要钱的时候,财务方面则以手续不全为由,不予办理。
“已经好几个月了,每次与对方联系的时候,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不退钱。”顾先生表示,自己家中的情况特殊,需要这15万元救急,可售楼人员总是一拖再拖。
普利林景山庄小区售楼处的工作人员表示,因近期售楼处的销售额并不是十分乐观,开发商在资金上也确实存在一些困难,但只要资金周转过来,就会立即退款。
就此事,记者联系了齐鲁律师事务所高强律师。高强律师告诉记者,林景山庄比较特殊,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来看,该项目并没有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在此基础上的相关合同、协议很可能无效,因此开发商应该将顾先生的预付款全额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