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召开第一次部门联席会议,会议透露,山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省级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组建完成,将用四年左右时间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也将尽早出台。 记者陈晶
不动产登记处组建完成
今年4月份,山东省编委印发了《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确定了国土资源厅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方面的职责,并批准国土厅设立不动产登记管理处。在首次部门联席会议上,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玉志介绍了工作进展情况,目前省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已经组建完成,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山东省已经形成了包括省编办、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地税局、省政府法制办、省畜牧兽医局等10个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全省17市建立了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动态联系制度;部分市不动产登记工作陆续启动。
下一步,山东省将继续推动市、县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工作,争取按国家要求今年年底前完成省、市、县三级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工作。继续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专题调研,并开展省际考察,学习外省、市好的经验和做法。抓好典型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工作。同时做好与国家层面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
此外,山东省还将启动立法工作,尽早出台《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逐步形成以《山东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为核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配套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
四年左右时间建立信息管理平台
联席会议上还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从2014年开始,力争一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和基础制度建设; 两年左右时间逐步衔接过渡,统一规范实施;三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并完善各项制度; 四年左右时间建立有效运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同时会议明确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主要内容,要求实现登记机构、登记依据、登记簿册和登记信息平台的“四统一”。国土资源厅厅长刘俭朴表示,未来山东省将推动市、县两级职责整合和机构建设工作迅速开展; 通过开展部门间相互调研、省际交流学习、与大专院校联合开展课题研究等方式,为山东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立做好准备工作;全面梳理目前支撑我省不动产登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积极正面回应社会关切;保持工作连续和平稳过渡。
据刘俭朴介绍,在各部门不动产登记基础上,整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是一项复杂、长期的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共同推动。联席会议是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深入开展的有力抓手,山东省将建立分类会议制度和工作落实推进机制,使联席会议充分发挥交流情况、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同推进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