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记者从山东省药监局获悉,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检。亳州市贡药饮片厂生产的中药饮片等标示14家生产企业(配制单位)的14个品种共15批次药品,经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
1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如下: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记者 杨润勤 通讯员 栾振兴 赵洪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