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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雪:IPO改革行政干预 只改不革

2013-06-24 11:18:04  |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深度频道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平均四天一个新政,这个肯定是不好的,原因是什么,表面上看它是日益改革,实际上每四天要出台一个新政,这个制度变化太过频繁,它会让市场包括投资者无所适从,所以证券市场过去一年的不稳定,然后除了跟宏观经济不景气有关以外,最大的因素是制度变迁过快,而且这个过快、过于频繁的制度变迁,实际上每一个基本上都是提出的时候轰轰烈烈,最后没有下文,基本上都是夭折的……但是要确保这个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但是这个制度的稳定性连续性的话,又决定了新的改革它不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出一些大的变化,因此新的意见主体还是缺少一些实质性的内容。”吕随启表示。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经济学教授许小年认为,成功的改革谋求的是现有体制局部效率的改善,成功的改革是将顶层放开和基层创新相结合,而不是一味地相信官僚精英阶层的顶层设计。

  改革,“改”的是什么,是改掉存在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更加合理完善;“革”的是什么?是变革、革新,是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如果市场机制不能完全发挥作用,那“看得见的手”该干什么?该加强法制建设,而不是行政干预。

  我们从十次IPO改革看到什么,看到了IPO制度是在一步一步的向市场化方向推进,但是更多的是对各别条款的删来改去,这离建立现代金融体制还远远不够,行政管理的本质没有改变,市场机制还没有完全发挥作用,投资者没有强大的法律保障。

  正像吕随启教授所说的,“所有的制度的设计,都是往融资方倾斜的。这样最大的得益者就是发行人,其次是这个机构投资者,这样散民作为投资者来讲,他永远都是一个弱势群体。”

  只要是这一根源没有改变,这个市场里只有表面上看是市场化,相关的比如说类似发行人、券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他们结合的这样一个利益共同体,没有被打破,只是强调了问责,强调了加强监管,那就没有任何的用处。

  发展市场经济的保障是健全的法律体系,并非强有力的行政干预,如果行政干预过多,反而降低了市场的作用,降低了资源配置的效率。希望我们的改革能将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紧密切合,同时每一轮的改革能够向市场化的方向推进,让金融体制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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