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该如何规范运营?消费者接受教育培训机构培训时遇到纠纷该怎么办?今(13)日,华龙网记者从重庆市九龙坡区工商局了解到,今年1-9月,该区共受理教育培训服务类消费投诉28件,接待咨询33件,处理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5万元。而培训机构乱象主要集中在超范围经营招生、只收费不培训、超约定标准收费,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对外招生、虚假宣传等。
教育机构培训“乱象多” 这些你碰到了吗?
乱象一: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
杨家坪某教育咨询机构以“文化培训学校”名义从事中小学招生培训经营活动,杜撰虚假宣传“全国连锁中高考培训专家”、“培训学校十年品牌”、“一三八名师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提分快等,以获取更大利润,受骗人员达50余个。
经调查发现,该培训机构属于个体工商户,核准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同时,当事人也不能提供宣传所说的证明材料,承认是为了吸引顾客,自己故意编造虚假宣传进行张贴。
乱象二:只收钱不进行培训或不按约定进行培训
今年7月,杨家坪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投诉,称有一英语培训机构收钱后,不按约定进行培训。
原来,消费者在该培训机构给孩子报名参加英语培训,共缴费1.2万元,校方承诺每周有6学时的课程。但一年下来,孩子每周只上了1节课。该市民要求培训机构退余款时又被告知需缴纳3200元的入网费才能获得退款。
乱象三:打着名牌机构的招牌招生
今年5月,九龙坡区消费者委员会接到举报,刘女士带着3岁的孩子报名参加了一个早教培训机构的早教课,共交7千元,上了半个月后,刘女士朋友表示,她现在参加的培训机构只是一个加盟店,并不是直营。实际上,这个机构的所有师资力量全部和相应的名牌培训机构没有关系。
提高培训机构准入标准 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活动将更规范
九龙坡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新的《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登记管理。营利性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登记为企业法人,且名称中应含有“培训”字样,不得出现“学院”、“学校”等字样。
据介绍,工商部门将提高营利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准入标注。规范后的教育培训活动,将明确经营实质,具体到培训类别,登记注册为哪一类文化教育培训的,只能从事该类别的培训活动。
据悉,今后,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经费、教学用地等也有了新要求。培训机构应由满足培训要求、符合消防安全及卫生标准的培训场地和教学用房,有满足培训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生活及安全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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