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坚持公平原则,四管齐下,从学校、教师、学生、特殊群体四个层面着手,软硬兼施、全覆盖与精准施力相结合,努力引导教育资源向基层流动、在基层沉淀,实现域内教育资源均衡发展。
一、从学校层面发力,推动教育资源向基层流动
加强学校建设,着力弥补硬件不足。一是持续推动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 2020年投入资金7.05亿元,改善91所学校办学薄弱环节。二是面向特困儿童建设博爱学校。全市建设了10所博爱学校,开工建设总面积达12.85万平方米,已竣工12.72万平方米,彻底解决特困儿童受教育难题。三是积极推进黄河滩区脱贫迁建学校建设。2020年黄河滩区共开工建设脱贫迁建学校57所,开工面积达17.90万平方米,完成建设投资3.59亿元。
推动校际合作,有效提升软件质量。一是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全面结对,建立了办学条件、学校管理、教学研究“三位一体”的帮扶机制,实现了“城乡一体、共同发展”。二是通过推广学校联盟和集团化办学,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按照 “目标均衡化”、“模式多样化”、“运行扁平化”、“发展区域化”的原则,2020年以来,菏泽市相继成立了全市初中教育发展联盟以及8个教育集团,涉及19个学校、22个校区,有效促进了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和沉淀。
二、在教师层面着力,激发乡村教育内生动力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乡村教育数量达标。一是加大乡村教师补充力度,2020年补充乡村教师超过2890人,在全市新补充教师中的占比超过70%。首批毕业的367名公费师范生全部安置到农村学校任教。二是加大短缺学科教师招聘数量,优化教师结构。三是在职称评定、评先树优等方面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增设基层中小学教师职称序列,开展基层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将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经历作为评聘职称的必备条件,在评选菏泽名师、特级教师、名校长时单列乡村学校计划。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聘期内享受特级教师补贴待遇并纳入省级教师培训计划。
提升物质待遇,激发乡村教师积极性。一是严格执行农村教师津补贴政策,确保农村教师津补贴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2020年开工建设1031套,开工面积4.22万平方米,有效改善乡村教师住宿条件,让乡村教师有心劲去拼,有力气去干。
三、从学生层面给力,确保教育资源“有人可享”
健全完善资助机制,实现应助必助。推进教育扶贫,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清单,做到精准资助。2020年共耗资3.6亿元,惠及57万余名学生。其中为各学段8万余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发放资助资金6869万元。为4.3万名家庭困难的大学生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达3.5亿元,助其圆了大学梦。建立了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加大对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的关爱和资助力度,不让一名儿童“因贫失学”。对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幼儿、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童除优先资助外,实行免费入园。
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实现彻底清零。菏泽市教育局对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周通报和月通报制度,跟踪调度,全市6842名疑似失学辍学儿童已于2020年上半年全部劝返入校。
四、向特殊群体施力,实现教育资源精准输送
助力留守儿童关爱室建设。目前,菏泽市11县区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配建了留守儿童关爱室。关爱室内配有课桌凳、图书、文体活动器材、可上网电脑、电话等,有利于优质教育资源信息化流通,为留守儿童接受优质教育奠定了基础。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菏泽市下发了《菏泽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化了入学流程,督促指导各县区明确进城农民工义务教育段子女就学的条件、程序和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推动了教育资源在社会群体间的均衡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