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期末和元旦寒假放假前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30日(腊月十八),寒假结束时间为2月26日(正月十五)。幼儿园放假时间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高中阶段学校寒假放假时间为2021年2月6日(腊月廿五),寒假结束时间为2月26日(正月十五)。《通知》同时明确,如无特殊情况和上级要求,原则上全市中小学元旦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3日。
市教育局要求,针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态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全力抓好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健全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完善校园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科学精准防控措施,提前分期分批、错时错峰做好寒假放假安排和师生离校及居家安全指导,建立离校学生返家信息反馈机制,集中开展放假前宣传教育,高度重视内地民族班、特殊学校学生、实习实训学生等群体,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守好教育系统疫情防线。
特别提醒:师生和家长假期尽量不离开居住地,避免到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探亲旅游。
《通知》强调,各区县、各学校要合理安排好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客观公正做好学生期末评价。要开齐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把控好教学进度,控制作业总量和考试频次,严禁随便占用课时,防止学生学业和考试负担过重,有效落实学生每天1小时以上的体育锻炼时间。
探索实施“等级+评语”评价方式,严禁单纯以学业水平成绩评价学生。学生期末成绩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不得进行成绩排队。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要力求准确、科学、客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针对12月28日夜间到31日的寒潮天气预警,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迅速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对学校校舍、院墙及周边场所进行安全检查检修,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整改到位。上下学时段遇恶劣天气,可适当推迟入校、离校时间,并调整体育课及课间、课外活动安排。加强对结冰水域的管理,严防破冰溺水事件。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和孤残、留守儿童少年提前关爱到位,确保温暖过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