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按照14科总成绩,已录者不得改录
四个批次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体育、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14科总成绩录取。
“3+4”本科及高职师范类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划定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其他高职按生源和计划数确定最低录取控制线。
公办普通高中自主特长招生在7月3日至8日完成。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内自主招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第三批次高职征集志愿录取。分数线执行如下规定:首次投档计划满额的不得低于本院校首次投档最低分,首次投档计划不满的,执行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和技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学生志愿依次录取。
工作由第一批次开始依次进行。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下一批次录取,也不得改录。
为方便提示考生,今年市教育局将继续通过考生登记的手机电话进行免费短信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手机号码准确、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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