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各地陆续启动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各类招生骗局也进入高发期。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防招生欺诈预警”,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们警惕七类招生骗局。
一是混淆“学历性质”。不法分子、中介和个别高等教育机构以自考助学班、网络教育、非学历短期培训等“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等蒙骗考生及家长,故意混淆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网络教育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性质以及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之间的区别。凭这些“入学通知书”“学习通知书”入学的学生,不能注册普通高等院校学籍,也拿不到普通高校的毕业证书。
二是虚构“内部关系”。谎称可通过交钱换取指标,“交钱就能低分高录”。这类行为是被严令禁止的,所谓的“内部指标”“点招指标”及“计划外指标”都是骗局。
三是假借“自主招生”。声称只要交钱就可以突破高考成绩要求。实际上,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通过高考或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单独测试,考试成绩也必须达到相应的要求,整个测试及录取过程均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最后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
四是冒充“军校招生”。打着军校招收“地方委培生”的幌子,许诺毕业后一律安排到部队工作。但根据相关规定,从2008年起,未经批准,军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招收地方委培生。
五是利用“定向招生”。吹嘘可以弄到某某大学定向招生计划,收取所谓“定向费”。高校的定向招生计划会提前向社会公布,且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不会收取与定向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六是虚假“招生补录”。利用考生及其家长不熟悉招生程序和规定的情况,打着“补录”旗号行骗。按照教育部规定,本科层次只退档,不补录。高职专科经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补录,但仍执行集中录取时的招生政策和操作办法。 1/2 1 2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