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今年的“自强计划”简章昨天公布,该计划面向贫困边远地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今天起开始接受报名。
“自强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清华确定了30余个专业面向“自强计划”招生,包括建筑、机械、软件、生物、人文社科等清华的传统优势专业。报名考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专业类申请,每人最多填报5个专业。申请考生需在4月6日至25日期间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经签字确认后扫描或拍照上传。所有申请材料无需邮寄。经过初评、初试、复试(初试和复试在高考后进行)的选拔过程后,认定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公示。获“自强计划”认定的考生,优惠分值一般为30至60分。
清华从2011年开始实施“自强计划”,5年来累计有200多名农村子弟被清华录取,其中近120人是其所在县五年来考入清华的第一人。去年“自强计划”扩招,且不再受国家级扶贫县等限制,全国共有86名农村考生圆梦清华。清华招办主任刘震强调,寒门学子被录取后,清华将充分帮助他们融入大学生活,不仅是学业上的融入,还包括视野、认知习惯等各个方面的融入。
》》清华大学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综合评价、多元择优、因材施招、促进公平”的人才选拔理念,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继续开展2016年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自强计划招生认定及录取工作按照综合评价、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认定、录取名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收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区、市)确定。考生本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含)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各招生专业及对应的初试测试科目如下:
招生专业类 包含专业 测试科目
理科类 建筑学(含城乡规划)
数学与逻辑
物理探究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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