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山东师范大学与高青县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合作共建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合作期间,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选派一名校长、两名中层干部和不少于30%(其中第一年不少于50%)的骨干教师到校任职任教,输送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
山东师范大学与淄博市高青县签约合作办学
据了解,本次签约合作办学是山东师范大学帮扶高青、支援高青、服务高青的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弥补高青优质教育资源的不足,为高青教育的发展与提高起到龙头与辐射作用,并对提升高青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产生积极的促进。
近年来,高青县先后投资3.5亿元实施了初中进城和高中学校合并,顺利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和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县46处中小学达到省级办学条件标准。此次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共建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是在“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混合股份等形式举办中小学”,“鼓励社会力量和公办学校建立学校联盟,支持名校办分校、优质学校托管薄弱学校”的背景下,高青县强化教育创新、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
山东师大高青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是高青县教育创新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位于高青县南部新区,总投资7300万元,占地125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设集初中、小学、幼儿园为一体的高标准、现代化学校。合作期间,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选派一名校长、两名中层干部和不少于30%(其中第一年不少于50%)的骨干教师到校任职任教,输送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模式,按照其成功经验进行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和师资培训,确保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