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传媒网讯 陵县制定出台了《陵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明确要求任何学校和教师个人不得擅自举办各类补习班;不得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补习班;不得为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场地和师资;不得为社会办学机构组织生源;在职教师及其家属不得参与社会办学机构上课和管理;准备补课或正在办班辅导补课的要立即停止,已经收取费用的要及时、全额退还学生或家长。目前,已向全县168所中小学校下发通知,各学校校长和教师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并将《严禁违规办班公开承诺书》张贴到学校宣传栏,接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