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 日前,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的要求,向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8年3月12日起,分批陆续召回部分汽车,共计486002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席或副驾驶席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安全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将根据计划分批次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新型号的驾驶员或副驾驶员正面安全气囊或安全气囊的气体发生器,以消除安全隐患。具体召回时间计划详见质检总局官网。
据悉,本次召回活动是在质检总局启动缺陷调查情况下开展的。自2014年6月以来,质检总局组织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高田气囊气体发生器破裂问题开展了缺陷调查,并面向消费者发布了高田气囊安全提示。今年以来,质检总局又多次约谈了包括大众汽车(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内的整车生产者,要求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消费者的行车安全。受调查影响,上述3家生产商决定采取召回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郭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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