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晨报记者从青岛保监局了解到,据该局调查,人保财险青岛市分公司在2013年前8个月的时间里,“以增值服务费列支业务宣传费”的形式向43家汽车经销商支付额外利益829万余元。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受到青岛保监局罚款15万元处罚。
“4S店掌控着大量新车保险客户资源,作为销售渠道的垄断方,处于议价能力的主导地位。”陈林告诉新晨报记者,保险公司为了获得客户数量的增加只能任由4S店“宰割”,在这种不对等的业务合作模式中,保险公司和众多汽车消费者的利益均受到4S店的肆意践踏。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李强、陈林为化名。)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