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7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决定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围绕推进简政放权,通过相关法律修正案草案和行政法规修改决定。
会议强调,要以改革为动力,突出重点、协调联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一是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支持符合资质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参与健康服务业整合。二是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三是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四是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以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医疗责任等为重点,开展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五是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
会议强调,支持新能源汽车这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于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拉动国内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实现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对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包括进口)的纯电动以及符合条件的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三类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公布车型目录。
会议通过政府采购法、注册会计师法等5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和国务院关于对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21部行政法规进行修改的决定草案,确定将法律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两个草案共修改了涉及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的67个条款,并完善了政府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另外,两个草案还提出取消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等3项审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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